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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机构建议分开注册商标是良性建议还是营销手段?

发布时间:2019-04-02 13:20
来源:何立新的资讯分享站、华勤知识产权

         前几天一位同事抱怨,好不容易整理出来的一批公司开票申请,结果因为一个公司的信息有错误,全部都被财务打回来了,要求重新提交。当时我们几个同事就笑着说,看来以后申请开发票也要分开申请了。

        看到这个,估计很多人不明白这到底是个什么梗,但对于做商标代理的同行来说,这个“分开申请”可能是经常都要给客户提出的一个建议。

         所谓分开申请,是说商标顾问在看到客户提供的待申请商标标识中含有“中文”、“英文”、“图形”以及更多其他元素的时候,会建议客户每个元素都作为一个独立的商标标识去做申请。

        听到这个建议后,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是——这样会不会多花钱?答案是肯定的!既然这样,一定是代理机构希望多赚钱才会采用的一种营销策略。


        

         如果您真的是这样认为的话,那就真的误会了我们的良苦用心了。我们先来看这样一个案例:

         某申请人在2016年11月申请了一个名为“丝梦 SILK DREAM”的商标,该申请在2017年10月收到了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认为该标识与第15974821号注册商标“丝梦”以及第1094343号注册商标“金丝梦”有近似,被驳回。如图: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


          这个时候,客户发现驳回通知中并未提到英文部分有近似,所以打算考虑把英文部分再做申请。结果经查询发现,客户申请标识的英文部分已经在2017年2月被另一家公司申请,并在2018年2月核准注册成功。这样一来,客户不仅没有获得想要注册的商标,而且在长时间的等待中错过了可能注册成功的机会。

        我们可以很容易发现,商标整体构成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但因为某个元素的相同或者近似,导致了申请商标被整体驳回,本次申请也就宣告失败。

        随着这几年商标申请数量的逐年猛增,很多申请人会发现想一个商标名实在是一件烧脑的事情,如果绞尽脑汁想到的一个商标因为某个元素的原因被整体驳回,是不是会更加郁闷。所以分开申请不是代理机构的营销手段,而是希望商标能够顺利通过的良心建议。

最后,给大家列举下组合申请与分开申请的优劣势,希望能让大家更好的做出判断。


         


组合申请分开申请
价格低,按一个商标申请收费高,每个元素都作为独立商标申请
成功率低,一个元素有相同或近似,可能导致商标整体被驳回高,各元素互不影响,主要单个元素能符合审查要求,初审就可通过
后期使用组合申请注册成功的商标不能分开使用注册成功后,可以单独使用,也能分开使用


来源:何立新的资讯分享站

               华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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