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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的通知(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9-04-26 17:42
来源:http://www.panyu.gov.cn/PY02/tzgs/201904/142b8be2ba4d4653bc51dda652355b6d.shtml

番科工商信函〔2019〕427号

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整合各方资源与力量,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我局将加强对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今年拟认定(包括重新认定高企)的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19年度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进行现场核实


根据《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申报认定(含重新认定)高企的现场审核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委派专家组对2019年度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现场重点核查以下企业:(1)2018年营收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2)2018年从业人员小于10人(含10人)的企业;(3)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或研发场所不在我区的企业;(4)过去三年纳税申报表未体现研发费的企业。对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的企业,我区将按照有关规定不予推荐。


二、对2017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中期检查


          为有效监测高新技术企业运行状况,引导企业良性发展,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质量。我区将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已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中期检查。今年中期检查的重点是2017年度通过认定的高企。抽查按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体量的企业抽取,重点抽取以下四类企业:(1)高企火炬统计年报中,研发投入占比低于高企认定要求的企业;(2) 2018年营收低于5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3)2018年从业人员小于10人的高新技术企业;(4)过去三年发生过重大环保、质量安全等事故和列入非正常经营名录内的企业;(5)根据工作需要重点检查的高新技术企业。


             我局将根据市科技局的统一部署,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专家组到抽查的企业现场,对企业研发辅助账、科技创新管理制度落实、研发活动开展情况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对经核查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的企业,将依据相关规定暂停高新技术企业有关奖励,并申请上级科技部门取消该企业高企资格。


          各有关企业应高度重视高企认定申报和中期检查工作。拟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特别是本通知提及的四类重点核查企业,要认真对照条件,当专家组到现场核查时,应有熟悉情况的本企业人员在场答疑。接到中期检查通知的高企,应按高企认定的规范提前准备好材料,接受专家组现场检查。


       特此通知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8日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84822702)







《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


解读材料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穗字〔2015〕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穗府〔2015〕10号)、《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粤科高字〔2017〕1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


二、主要内容


  (一)发展现状:描述我市近三年来高新技术企业整体变化状况,特别是2015年文件出台后的成效。


  (二)指导思想:作为《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设计总指南。


  (三)总体目标:明确到2020年的工作目标,基本与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等文件保持一致,对高企总量在当前数量基础上又有提升。


  (四)重点任务:


  1. 持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规模培育。包括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树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标杆、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双提升”的政策措施。


  2. 着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包括落实研发投入后补助、推进高新技术研发机构建设、推动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大技术改造、支持人才团队建设、引导国企转型升级等方面。


  3. 全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成果转化。包括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产品发展、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开放创新等。


  4.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金融体系建设。包括引导民间资本、降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成本、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等。


  5. 发挥创新载体和科技服务机构作用。包括发挥创新载体作用、提升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建设高新技术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


  (五)保障措施。包括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及加强工作评价和监督等3方面。


三、政策创新情况


  新方案结合我市实际,主要在以下方面有创新:一是明确按照“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的发展梯次,培育扶持科技企业成长。二是夯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础,对纳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联合给予每家总额为20万元的经费补贴,引导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是深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对当年度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不少于30万元的奖励,并参考企业研发投入状况分档给予额外奖励,最高100万元。

资料来源: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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